新乡市同远电气有限公司为您免费提供河南废水在线监测,新乡废气在线监测,催化燃烧设备厂家等相关信息发布和资讯展示,敬请关注!
工控产品代理商

为您提供优良产品及周到服务

咨询服务热线 15937381616 0373-5050816
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新闻中心

好业务!注意:3月15日前完成环境信息披露报告,许多大企业要做

时间:2022-02-09来源:http://www.xxstydq.com/news/762321.html

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

  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4号

  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》(打开链接后点击底部查阅文件免费查阅下载)已于2021年11月26日由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四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。

  部长黄润秋

  2021年12月11日

  该文规定:

  第七条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:

  (一)重点排污单位;

  (二)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;

  (三)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(以下简称上市公司);

  (四)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、公司债券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(以下简称发债企业);

  (五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。

  从以上规定可知,差不多污染较重的企业都要编制《环境信息披露报告》,尤其是“多金”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。

  此外,该文规定:

 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。

  3月15日快了,大家加油!

  3月15日快了,大家加油!

  3月15日快了,大家加油!

  重要的事情讲三遍!

  信息转载于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-rZyBYJNFKVQ5fDw9KxyTw

相关标签:3月15日 返回列表

遇到问题?请给我们留言

请填写您的邮箱地址,我们将回复您的电子邮件

点击刷新